工程合同纠纷被起诉解除合同,代理被告反诉原告支付工程款获赔270万元
来源:开耀律所
作者:开耀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11-29
【案件类型】工程合同纠纷
【委托时间】2018-09-28
【主办律师】王强、季晓琳
【案情介绍】
深圳前海某旅游公司与广州某园林公司于2016年12月3日签订了《清远稻田野舍温泉别墅项目景观工程、建筑工程、室内装修工程总承包合同》,由广州某园林公司承包深圳前海某旅游公司位于清远三坑镇某村内的温泉别墅项目景观、建筑工程等。该项目由于土地使用权等各种问题,做做停停,于2018年初停工。深圳前海某旅游公司起诉法院要求解除与广州某园林公司签订的《清远稻田野舍温泉别墅项目景观工程、建筑工程、室内装修工程总承包合同》。
【案件办理】
本所于2018年9月28日接受广州某园林公司的委托,仔细研究了案件的具体情况,梳理了双方合作期间的设计与施工图纸、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及其他沟通文件,了解到前海某旅游公司还未支付完毕工程款,及时向法院提起反诉并系统的提交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并与法官一起去施工场地确认具体的施工内容、成果和使用情况。
【案件结果】
案件经过三次开庭,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经法院主持调解,深圳前海某旅游公司同意向广州某园林公司支付工程款2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