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拒绝后续居间服务,经律师为原告争取,法院判决被告支付余下中介费
来源:开耀律所
作者:开耀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11-29
【案件类型】居间合同纠纷
【委托时间】2020--01-07
【办案律师】陆文凤、肖晓贞
【案情介绍】
姚某欲购买房屋,于网上看到甲公司公开发布某房屋的销售信息,遂与甲公司联系,甲公司与房屋业主徐某进行沟通,并组织双方在公司对房屋价款进行洽谈,最后买卖双方同意以243万就该房屋达成交易,后徐某(卖方)、姚某(买方)及甲公司(中介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提供中介服务,姚某需支付中介费。合同签订当天,姚某向甲公司支付部分费用,后办理按揭与评估过程中,姚某认为甲公司联系的评估公司与按揭收费过高,遂另寻乙公司协助完成后续按揭、评估、递件等手续,且,拒绝向甲公司支付余下中介费。
【案件办理】
本所接受甲公司委托后,根据甲公司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微信聊天记录,分析得出甲公司与姚某因按揭与评估费用问题,姚某不愿意再行接受甲公司提供的中介服务,故另寻乙公司协助办理按揭及过户,并以此拒绝支付余下中介费,此属姚某违约,且非因甲公司原因导致,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余下中介费及违约金。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姚某向甲公司支付余下中介服务费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