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发泄不满损坏设备,公司解除有理,律师应诉胜诉

来源:开耀律所
作者:开耀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11-29

【案件类别】劳动争议纠纷

【委托时间】2017年08月07

【办案律师】吴志辉、季晓琳

【案情介绍】

陈某在广东柏某公司任机械操作员一职,自2013年12月入职。2017年7月份,因对工作安排不满,为发泄私愤,故意将板手落入运行的机械中,致机械故障。后广东柏某公司专业机构维修花费10800元。广东柏某公司就此操作失误事件要求陈某作出说明,陈某称系意外事件。后公司调取监控视频,发现陈某存在故意的嫌疑。在公司出示监控视频的情形下,陈某向公司出具了书面情况说明,称其有重大失误,而将改正过错。后广东柏某公司以陈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将陈某开除,陈某以公司违法解除为由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各项赔偿金253479元。广东柏某公司后委托我所律师代理本案。

【案件办理】

开耀律师代理本案后,认为案件的焦点在于广东柏某公司开除陈某是合法解除还是违法解除。经认真分析以及引导广东柏某公司提供证据,基本明确广东柏某公司此前对陈某进行了多次在岗培训,且陈某在同一岗位工作满五年之久,从未有工作失误。广东柏某公司的规章制度也规定了,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公司财物损失5000万以上的,可解除劳动关系。该规章制度经工会讨论通过,且工会予以公示。结合陈某本人的情况说明,可以形成完整证据链,陈某工作存在重大失误或故意,致公司损失达1万元,公司制度经合法制定且予以公示,可以作为解除陈某劳动关系的依据。

【案件结果】

案件经历仲裁、一审及二审的漫长过程,各级法院及仲裁委均认可广东柏某公司解除陈某的劳动关系合法,无须对陈某某支付任何经济赔偿金。

提交成功!

客服同事会在24小时内与您联系!
18922143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