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艰难找证据,两款外观专利被无效,诉讼逆转获成功
来源:开耀律所
作者:开耀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11-29
【案件类型】:专利无效
【委托时间】:2017-08-09
【主办律师】:吴志辉、姜勇
【案情介绍】
赵某享有一款名为“铝基板(满天星方形)”的外观专利,该专利是对LED灯珠安装在铝基板上的图案所作的排列设计,使之呈现一定的斜对角排列的形状。赵某发现中山衍某光电公司生产的一款名铝基板灯与其外观设计相同,进而对该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要求赔偿损失50 万,并停止侵权。
【案件办理】
我所律师接受中山衍某光电公司委托,经仔细分析发现该公司所生产销售的铝基板灯与赵某的外观设计专利确实相似。如仅仅以二者不相同进行抗辩恐难胜诉。因此,只能从根本上无效赵某的专利,才能胜诉。开耀律师团队经过十分艰难的证据查找,终于发现在赵某专利申请日之前,程某某的微信朋友圈有公开销售同类似产品的广告。开耀律师立即对该微信朋友圈进行保全公证,并以此十分关健的证据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赵某的专利无效。
【案件结果】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认为,从朋友圈信息能够明显看出用户发布信息的目的是为了销售或者推广产品,并且具有明示或默示希望圈内好友转发的意愿,符合产品销售广告或推方特征,可以认为该产品信息发布之日起就处于非私密状态,构成现有设计。程某某朋友圈中的产品外观与赵某申请的外观专利基本相同,因此赵某的专利因不具有新颖性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