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籍男方回避协商离婚,女方当地成功起诉离婚
来源:开耀律所
作者:开耀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11-18
【案件类型】离婚纠纷
【委托时间】2017.12
【办案律师】季晓琳、陈雅玲
【案情介绍】
女方甲为广州本地人,男方乙为湖北籍在穗务工人员。双方于2012年9月相识,2014年3月11日在广州办理结婚登记,2013年9月4日生育儿子。女方甲了解到男方乙老家偏僻落后,双方共同居住于广州女方乙家中。由于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矛盾不断。后,男方乙将儿子带回湖北老家,由其父母抚养。男方乙虽仍在广州区域工作,却不见女方甲,亦不告知具体居住地址,更是回避女方甲协商离婚的建议。无奈之下,女方甲只好向律师求助。
【案件办理】
我所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案件情况,指导女方甲收集男方在广州常年居住的证据,争取在广州进行起诉,而不必在男方乙户籍所在地湖北老家起诉,以减少诉讼离婚的不确定性。同时,针对男方乙想要婚生子抚养权的心态,建议女方甲亦主张婚生子的抚养权,以此获得谈判离婚的筹码。
【案件结果】
经调解,男方乙最终同意离婚,婚生子归男方乙抚养,女方甲只需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