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诉离婚及分割工资案,成功驳回分割工资28万元请求
来源:开耀律所
作者:开耀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11-29
【案件类型】离婚纠纷
【委托时间】2018.3
【办案律师】季晓琳、陈雅玲
【案情介绍】
女方甲于2015年12月与男方乙结婚,双方婚前各购有一套房产,双方工资收入各自支配。女方四于2018年1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分割男方乙工资收入(28万多元)。同时,女方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封男方乙相应的财产。接到法院通知及起诉材料后,男方乙委托律师进行应诉,表示其同意离婚,但不认可女方分割工资收入的主张。
【案件办理】
我所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案件情况,指导男方乙打印相关工资收入凭证,证明其工资收入28万元并不属实,无共同财产可供分割。同时申请法院调查女方甲的工资收入及其他财产,以便核查确认后,将女方甲的工资收入和财产纳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男方乙同意女方的离婚请求,而女方所主张的男方工资收入28万元,并无事实依据。故准予双方离婚,驳回女方甲分割男方乙工资收入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