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拖欠货款,卖方起诉获清偿

来源:开耀律所
作者:开耀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11-29

【案件类型】买卖合同纠纷

【委托时间】2020-04-20

【主办律师】陈雅玲、王强

【案情介绍】

广州鼎某公司(以下简称鼎某公司)为一家生产、制造灯具的公司,广州丰某公司(以下简称丰某公司)于2019年向鼎某公司陆续采购了灯泡产品,鼎某公司均已发货,但丰某公司经鼎某公司多次催促仍未清偿货款,鼎某公司遂委托我所起诉。

【案件办理】

我所接受委托后,协助鼎某公司整理了其与丰某公司签订的合同、送货单、对账单等交易往来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丰某公司银行存款。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鼎某公司丰某公司之间成立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鼎某公司已经向丰某公司交付货物,丰某公司未按约支付货款构成违约,最终判决张某支付未付货款及利息。

另,鉴于本案在起诉时进行了财产保全,冻结了丰某公司的银行存款,鼎某公司在申请执行时丰某公司具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鼎某公司在申请执行后货款即获得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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