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纠纷,成功要求违约方双倍返还定金
来源:开耀律所
作者:开耀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11-29
【案件类型】定金合同纠纷
【委托时间】2020-05-12
【主办律师】陈雅玲、王强
【案情介绍】
王某于2020年3月向某机械公司采购五金设备,设备总价30万元,王某与某机械公司签订了《定购合同》,合同约定王某应于合同签订当天向某机械公司支付预付款8万元,其中5万元为定金.王某在合同签订后即向某机械公司支付了五万元定金,其后某机械公司以疫情期间设备原料上涨为由,要求解除合同,王某不同意,遂委托我所律师起诉。
【案件办理】
我所接受委托后,协助王某准备合同及聊天记录等证据,要求某机械公司双倍返还定金。某机械公司在庭审中多次以疫情导致原材料价格上涨、王某未全额支付预付款而定金合同未生效为由提出抗辩,我所律师均一一予以驳斥。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与某机械公司签订的《定购合同》明确约定五万元为定金,且王某已在合同签订当天支付给了某机械公司,双方约定的定金条款已生效,某机械公司拒绝履行合同,不再向王某供应设备,已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判决某机械公司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