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过程被执行人谈和解,律师拖延时间协助申请人实现全额执行

来源:开耀律所
作者:开耀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11-29

【案件类型】买卖合同纠纷

【委托时间】2020-05-01

【主办律师】陆文凤、周伯远

【案情介绍】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7年10月11日签订《冷库安装合同书》。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安装冷库,并完成运输、安装与调试工作。合同订立后,乙公司即支付2万元定金,后甲公司运送板材,进行冷库安装。自冷库安装调试完毕时起,梁某多次催促,乙公司方再行支付15000元,仍有245000元款额尚未支付。后甲公司向法院起诉,乙公司亦置之不理,法院缺席判决支持甲公司的请求。判决生效后,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账户被查封后,表示以160000元分期付款和解。

【案件办理】

我所接受委托后,认为本案主要是提供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甲公司遂提供了合同、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后,法院支持甲公司的请求,律师及时跟进案子的生效情况,并告知甲公司准备好财产线索,法院查封了乙公司的车辆以及银行账户,因查封对乙公司造成影响,后乙公司主动提出和解。因查封结果未定,律师建议和解先行拖延,同时向法官了解查封最新情况,不久乙公司账户有款额进账,甲公司以此拒绝和解。

【案件结果】

甲公司的胜诉判决245000得以全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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