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原因导致车辆无法过户,中介方收取购车款,律师全额追回13万
来源:开耀律所
作者:开耀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11-29
【案件类别】买卖合同纠纷
【委托时间】2018.5
【办案律师】龙芳
【案情介绍】
2018年1月12原告与被告签订《收购协议》,约定由被告全权负责将案外人茹某名下的一辆汽车转让给原告,价格为141500元,由原告直接向被告支付。原告支付费用后,被告即将车辆提供给原告保管使用,后因车辆所有权人茹某原因不能完成车辆过户手续,且无法办理正常年审手续,导致原告无法占有使用涉案车辆,原告要求被告退还相应购车费用,经多次商讨后,被告仅退还了部分费用,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利遂起诉被告返还购车款及车辆维修和场地占有使用费。
【案件办理】
我所律师接受原告委托组织原告整理案涉相关证据,并组织代理意见,被告当庭抗辩自身行为系间接代理,因车辆所有权人原因无法导致过户产生的退款后果应当由车辆所有权人承担,但被告没有充分举证证明案涉交易真正卖家为茹某,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退款义务应当由被告承担。
【案件结果】
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退还剩余购车款及修车费共133500元,并从2018年8月16日起实际付款日止,以1335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利息给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