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产品侵权取证难,律师成功取证获赔30万

来源:开耀律所
作者:开耀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11-29

【案件类型】:专利侵权

【委托时间】:2013-06-09

【主办律师】:吴志辉

【案情介绍】

张某享有一款名为“电动修脚椅”的外观专利,该专利的用途为专业美容院或各种美容,养生会所的床椅。张某发现佛山东某公司、佛山龙某家具厂生产的一款美容椅与其外观设计相同,遂向开耀律师求助要求起诉佛山东某公司、佛山龙某家具厂。

【案件办理】

我所律师接受张某公司委托后,经仔细分析发现案件的难点是侵权产品的取证比较困难,因为涉案侵权产品只做外销,不做内销,且警惕性较高,不愿意销售侵权产品给陌生的中国人。

鉴于侵权产品的特殊性,一度给取证带来极大困难。开耀律师团队经仔细分析,安排调查人员聘请了一名外国人,并且调查人员以该外国人的代理人的身份与佛山东某公司、佛山龙某家具厂的销售人员进行沟通,终于取得了佛山东某公司、佛山龙某家具厂信任,后者决定向我所调查人员销售侵权产品,并将侵权产品运送至指定地点,我所调查人员立即联络公证人员就地对侵权产品进行保全。取得关键证据后,我所律师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结果】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佛山东某公司、佛山龙某家具厂主动与我方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出具调解书,佛山东某公司、佛山龙某家具厂停止侵权,并赔偿张某经济损失30余万元。

提交成功!

客服同事会在24小时内与您联系!
18922143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