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居间服务合同纠纷

房产居间服务合同纠纷

        房产交易中介服务合同纠纷是指房产中介机构在房产买卖关系中,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机会而产生的纠纷。常见纠纠分为两类,一是因居间服务支付而引起的纠纷,二是因居间不当而引起的赔偿纠纷。

        房产交易的居间行为本质上是为买家与卖家提供交易机会,现实的房产交易中,买卖双方如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往往会拒付中介费用,并且指责中介方存在种种不妥行为。此时则涉及对居间行为性质的认定,其是否应对交易双方承担履行买卖合同的义务。当然居间合同的订立是以委托人和居间人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前提的,委托人让居间人给其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是基于相信以居间为职业的居间人具有在该类居间行为中具有超越常人的辨别能力,其能为委托人订立合同提供真实而便捷的途径,故居间人的居间活动应体现出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如果中介不具备服务能力,或因未就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故意隐瞒)等违背诚实信用,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则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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