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分割

房产分割

房产分割是离婚诉讼中争议最大、也最为常见的问题,因为房产价值一般比较高,购房时间存在婚前与婚后之分,购房款的来源又经常存在一方父母的赠予,偿还房贷的贡献各方又不平均,因此房产分割 是离婚中最复杂的问题之一。开耀婚姻家事律师在多年的实践基础上,将房产分割的方法总结如下:

  1. 婚前一方买房的,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二人共同支付的贷款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2. 婚前一方买房的,房屋登记在对方名下,若无特殊情况,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共同共有处理;

  3. 婚前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出资买房的,无论房产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视为一般共有财产。

  4. 婚后以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购房,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5. 婚后以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购房,房屋登记在双方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 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7. 婚前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视为个人财产;

  8. 婚前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登记在另一方子女或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9. 婚后一方父母支付房屋全款,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视为个人财产;

  10. 婚后一方父母支付房屋全款,登记在另一方子女或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11. 婚后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但双方参与还贷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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