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律师成功追加股东对公司近60万元货款承担连带责任
中山市祺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祺某公司)与深圳市金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某公司)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2018年1月至2018年10月期间,中山祺某公司向深圳金某公司供应电线连接头。2019年5月15日,深圳金某公司向中山祺某公司出具《货款欠条》一份,载明:“深圳金某公司2019年5月1日前尚欠中山祺某公司货款586177.24元人民币,我司承诺于2019年10月31日前付清所有货款,深圳金某公司在欠款方加盖公章。
经济纠纷 2020-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