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几番要回定金无果,我所仅凭律师函便顺利帮助其拿回定金
2018年9月22日,袁某与岭君公司签订《某地块物业使用权转让定金确认单》,认购岭君公司的该地块负一楼的物业使用权,并已向该公司支付物业使用权转让定金。根据上述定金确认单约定,签订定金确认单并交付定金后,于2018年9月30日前交付转让总款及签署其他相关合同。为此,袁某多次就双方还未确认的合同条款尝试与该公司进行沟通,然该公司不愿意与袁某协商合同条款,亦拒绝向袁某提供合同文本,导致双方无法如约签署合同。后袁某多次要求该公司退还定金无果。
经济纠纷 2020-11-29